Wednesday, July 8, 2015

福建老人告巴士公司:我已來廣州23年 為何不能公交免費?

外地老人告巴士公司:我已來廣州23年 為何不能公交免費?
2015-06-29 廣州日報

66歲的福建老伯游某在搭乘公交車時被收取了2元車費,他認為自己在廣州居住生活了20多年,且辦理了廣州居住證,理應和廣州老年人一樣享受免票待遇。為此,他將涉案公交車所在巴士公司告上法院,要求退回2元車費。


66歲的福建老伯游某在搭乘公交車時被收取了2元車費,他認為自己在廣州居住生活了20多年,且辦理了廣州居住證,理應和廣州老年人一樣享受免票待遇。為此,他將涉案公交車所在巴士公司告上法院,要求退回2元車費。廣州市白雲區法院裁定對該起訴不予受理。老伯不服提起上訴。廣州中院二審後判決撤銷一審裁定,要求依法立案受理。近日,本案在廣州市白雲區法院開庭審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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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地老伯狀告巴士公司退還2元車費


去年9月3日,66歲的福建老伯游某在東圃公交站搭乘公交車時,被司機要求繳納2元乘車費,游某稱已年滿65歲,理應享受免票待遇,當時還給司機出示了廣州居住證,但司機還是要求他支付2元車費。


事發1周後,游某將涉案公交車所在的巴士公司起訴至法院。游某認為,自己應該享有和廣州市戶籍的老年人同等的優待。游某稱,自己並非剛來廣州,早在1992年,他就從福建漳州老家來到廣州務工生活,至今已在廣州居住生活了23年,期間先後辦理了廣州暫住證、居住證,還捐贈了90多件物品給農民工博物館,對廣州也算做了貢獻。然而,在廣州生活這麼多年,卻不能和廣州老年人一樣享受優惠待遇,每次和同齡的廣州朋友一起乘坐公交車時,他們可以享受免費,自己卻要支付車費,“這不公平”。


游某告訴記者,2元錢是小事,主要是討個做人的尊嚴,希望“同車同價”,希望外地60歲以上的老年人也能在廣州享受到同等優惠待遇。游某稱,他早在6年前,也就是自己60歲生日當天,就去居委會申請辦理老年卡,但居委會回應沒有廣州戶口無法辦理,但答應游某會向上級反映情況。5年後,游某65歲生日當天,他又去了居委會還有街道辦,但是老年卡依舊沒能辦理。為了爭取同等待遇,游某稱,他先後向多個部門反映過相關情況,但都沒有得到滿意答復。


巴士公司辯稱不存在違約或侵權關系


上周五,本案在白雲法院公開開庭審理,巴士公司工作人員到庭應訴。庭上,巴士公司辯稱,根據廣州相關規定,老年人優惠保障卡是老年人享受優惠乘車的唯一憑證,而廣州居住證並不是老年人優惠乘車的有效憑證。


巴士公司認為,游某在乘車時沒有出示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證,也沒有使用羊城通,巴士公司按照市政府、市民政局、市交委的相關規定執行,並沒有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權益。為此,巴士公司和游某之間不存在違約或侵權關系,請求法院駁回游某的全部訴請。


據悉,本案並沒有當庭宣判,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。


鏈接:穗暫無明文規定外地老人可享受優惠乘車


2001年,廣州出台《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辦法》,規定具有廣州市行政區域常住戶口,年滿60周歲以上的公民可辦理《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證》,享受乘坐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線路公共汽(電)車等優惠,年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的享受半價,65周歲以上全免費。


2011年,廣州市法制辦官方網站公布《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辦法(修訂稿)》草案。其中,個別優待政策擴大到所有外地老人。然而,草案中並沒有提及外地老人乘坐公交可享受優惠。


為何非廣州戶籍的老人不能享受公交車免費待遇?廣州市政府此前表示,廣州市老年人口數量龐大,如果將優待範圍擴大至非穗戶籍老人,一方面將增加巨大的財政開支;另一方面,對優待服務單位將造成巨大的工作壓力。市政府認為,老年人優待的範圍,要視廣州財政狀況和公共資源承受能力逐步適當擴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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